2019-06-22 17:08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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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0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財政部發布了《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》,降低223-235MHz 頻段無線數據傳輸系統、5905-5925MHz 頻段車聯網直連通信系統以及衛星通信系統頻率占用費收費標準。
通知指出,為鼓勵新技術新業務的發展,對 5905-5925MHz 頻段車聯網直連通信系統頻率占用費標準實行“頭三年免收”的優惠政策,即自頻率使用許可證發放之日起,第一至第三年(按財務年度計算,下同)免收無線電頻率占用費;第四年及以后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頻率占用費。
據了解,5905-5925MHz 頻段車聯網直連通信系統在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范圍使用的,按照 15 萬元/MHz/ 年收取;在市(地、州)范圍使用的,按照 1.5 萬元/MHz/年。 使用范圍在 10 個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及以上的,按照 150 萬 元/MHz/年收取;使用范圍在 10 個市(地、州)及以上的,按照 15 萬元/MHz/年收取。